12月24日上午,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区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新闻通气会,通报今年以来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预防事故“减量控大”以及交通安全整治“三大行动”工作成效,分析研判当前全区交通安全形势,下一步将要采取的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冲刺阶段预防事故17项措施。同时,向社会曝光2020年度道路交通10大危险驾驶行为、10大典型事故案例和10大高风险运输企业。
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十大交通违法”是: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量的15%;酒后驾驶,占事故总量的11%;超速行驶,占事故总量的6%;无证驾驶,占事故总量的5%;机动车逆行,占事故总量的4%;不按规定保持车距,占事故总量的4%;非机动车逆行,占事故总量的3%;非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量的3%;违法倒车,占事故总量的3%;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占事故总量的3%。其中,造成事故后果最为严重的“五大交通违法”是: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逆行、酒后驾驶,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亡人数的16%、14%、6%、5%、5%。
由上面文字可以看到,“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量的15%,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亡人数的16%。“未按规定让行”的驾驶行为已经超越“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未按规定让行,即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让拥有优先通行权的相对方车辆先行。未按规定让行属于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将被警察蜀黍处以罚款、记分;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还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那么
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
有哪些让行规则呢?
一、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让行规则
(1)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2)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3)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二、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让行规则
(1)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2)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3)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主要包括停车让行、减速让行、会车让行等交通标志标线:
(4)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遇相对方向来车时让行规则
(1)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2)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3)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四、对行人的让行规则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五、对特殊车辆的让行规则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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